扩增医保定点类型的多重意义

来源:北京青年报

12月22日,北京市医保局出台《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符合条件的门诊部、诊所、卫生所(站),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,安宁疗护中心,血液透析中心,护理院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。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,纳入医保定点范围。(12月23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
2019年6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》,提出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定点,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的覆盖面”。去年12月30日,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了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范围、条件,协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。

在这一背景下,北京出台医保管理新办法,进一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规范化,推动医保定点类型扩容增加。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,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,更具有方便群众就医,推动分级诊疗,促进医养结合的多重意义。

其一,参保人员就医更加便捷。目前,北京市已有29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。参保人员不仅可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还可到2500余家共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。新办法实施后,符合条件的门诊部、诊所、卫生所(站),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,以及互联网医院都可以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,大大方便参保人员就医。不仅仅是在家门口看病可以报销,甚至于足不出户,网上看病也能享受医保待遇,给公众带来的便利不言而喻。

其二,分级诊疗步伐加快推进。按照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,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。过去,由于定点医疗机构体系欠缺完善,一些患者往往绕开非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,直接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根据新办法,可以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全面覆盖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街道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村卫生室(所)等,层次清晰,分工明确,有助于引导参保人员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,到相应的医疗机构科学有序就医。

其三,医养结合模式迎来机遇。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,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渐突出。医养结合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养老模式,已被纳入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》和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》。在新办法中,除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,独立设置的安宁疗护中心、护理院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。这将有助于吸引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,满足老年人多层次、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。

当然,扩增医保定点类型也给管理带来新的考验。对此,新办法明确了对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,包括约谈、暂停或不予拨付费用、追回医保费用、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等。有关部门应积极构建“大数据+医保监管”智慧平台,推动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,确保基金安全高效、合理使用,管好用好群众“救命钱”。(张淳艺)